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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一房東多次奸淫房客10歲幼女 平均兩三天一次
水母網6月5日訊 (YMG記者李瓏)2006年上半年,四川籍民工李某夫婦租住車貸新北中和車貸汽車貸款桃園楊梅汽車貸款瞭芝罘區張某傢的西廂房。2007年7月,李某夫婦將年僅10歲的女兒妞妞(化名)接到煙臺住在一起,他們做夢也沒想到,一傢三口歡聚的同時,年幼的女兒卻已經被一雙邪惡的眼睛盯上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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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天真乖巧,討人喜歡。房東張某對其動瞭歪心思,7月的一天下午,張某偷偷來到西廂房,見隻有妞妞一人在傢看電視,便伸出瞭罪惡的雙手,小妞妞拼命反抗,可她哪是張某的對手。
事後,張某一邊給妞妞穿上衣服,一邊威脅妞妞不準把此事告訴她父母,否則就打她。當天下午,色膽包天的張某再次潛入妞妞房間,又一次將妞妞強奸。
從那以後,張某隔兩三天就來強奸妞妞一次,甚至有時趁妞妞父母早上上班走後,也不放過妞妞。更令人發指的是,張某老婆有時在傢,張某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偷偷強奸妞妞。直到2009年4月李某夫婦帶著妞妞搬走,這期間,據張某交待,隻要有機會,張某就到妞妞房間強奸她,具體多少次,他也記不清瞭。據妞妞講,在這一年多時間內,張某隔兩三天就來強奸她一次,至少有數十次以上。
2012年7月初,張某偶然又得知妞妞母親租房住在他傢附近,知道妞妞也和他們在一起,邪欲再起。8月1日中午,乘妞妞父母在外打工,張某竄到妞妞傢。見妞妞在院子裡洗衣服,便動手動腳,因妞妞一直反抗,張某悻悻離去,臨走還威脅妞妞不要告訴父母。
張某走後,妞妞覺得丟人,趴在傢裡大哭瞭一場。她想告訴父母,又怕張某找父母的麻煩,就打電話給瞭父親的朋友王某,讓王某到她傢來一趟。接到妞妞的電話,王某便趕到妞妞傢,一進門,王某嚇瞭一跳,妞妞手裡拿著一把菜刀放在脖子上,王某好不容易說服妞妞放下瞭菜刀。妞妞放下菜刀後,就一直哭不停。在王某的安撫下,妞妞停止瞭哭泣,告訴王某以前的房東欺負她。王某隨後告知李某夫婦,並決定報警。張某當晚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長期、多次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對辯護人辯稱被告人有自首的情節,法院認為公安機關系在掌握被告人張某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將其抓獲到案,不屬自首。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法律規定,最終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1年。
新聞來源http://yt.house.sina.com.cn/news/2013-06-05/09032242165.shtml